实施主体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聊城市委员会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类型 |
法律和信息咨询 |
服务对象 |
法人 |
行使层级 |
市级 |
权限划分 |
本事项无权限划分 |
运行系统 |
市级 |
数量限制 |
本事项无数量限制 |
法定办结时限 |
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期限 |
即办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通办范围 |
未实现 |
办理形式 |
仅窗口办理 |
咨询电话 |
0635-6068898 |
监督电话 |
0635-6068889 |
网上支付 |
否 |
物流快递 |
是 |
受理地点、时间 |
受理地点:山东省聊城市昌润南路8号市政府三号楼(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聊城市委员会) 受理时间:每年的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每年的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设定依据:1、 :《聊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聊城市支会(中国国际商会聊城商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聊编[2003]20号,2003年8月28日。二、内设机构“(三)法律服务部 代理仲裁和诉讼案件……”;山东省外商投诉中心设在山东省贸促会,为山东省贸促会下属处室,各市贸促会按省会工作安排开展接受外商投诉工作。
收费标准及依据: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1、外商(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和华侨)投资企业在我市投资、建设、生产、经营和清算等活动中与有关单位及有关人员发生分歧和纠纷,或者在上述活动中遇到困难,提请政府有关主管机构协调解决。
申请材料:
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