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主体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聊城市委员会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联办机构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标专利事务所 |
事项类型 |
知识产权保护 |
服务对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行使层级 |
国家级 |
权限划分 |
本事项无权限划分 |
运行系统 |
国家级 |
数量限制 |
本事项无数量限制 |
法定办结时限 |
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期限 |
即办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通办范围 |
未实现 |
办理形式 |
仅窗口办理 |
咨询电话 |
0635-6068898 |
监督电话 |
0635-6068889 |
网上支付 |
否 |
物流快递 |
是 |
受理地点、时间 |
受理地点:聊城市东昌府区昌润南路8号 聊城市政府3号办公楼(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聊城市委员会) 受理时间:法定办公时间 |
设定依据1、 :《聊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聊城市支会(中国国际商会聊城商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聊编[2003]20号(2003年8月28日) 一、主要职责“(四)代理聊城企业在……办理商标注册和专利申请”
2、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章程》(2015年2月1日起施行)第八条:“中国贸促会的职责是……(七)代理中国企业和个人在国内外或外国企业和个人在中国的专利申请和商标注册业务,提供知识产权的咨询、争议解决等法律服务;” 第二十条:“地方、行业贸促机构系独立的法人,可依照本章程的规定独立开展业务,对外签订有关促进经济贸易的协议、议定书和其他文件。”
收费标准及依据: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1、商标,包括提供商标注册前查询;商标国内国际注册申请;注册商标的评审、续展、转让、异议、变更等事宜。2、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以及外观设计专利的国内与国际申请。
申请材料:
办理流程: